本報太原1月12日訊(記者 貟娟綢)今天,省衛生計生委下發了《關於進一步促進社會辦醫的意見》,明確提出,我省新增和調整醫療衛生資源時,在符合準入標準的條件下,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。
  《意見》明確,為確保非公立醫療機構有序發展,各地要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納入當地衛生事業發展規劃,在制定和調整本轄區區域衛生規劃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其他衛生資源配置規劃時,要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發展科學規劃,統籌安排,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留有發展空間。爭取到2020年,全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際床位數達到全省總量的20%左右,實現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。
  《意見》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,支持社會資本在地市級以上城市的新區,以及城鄉接合部等醫療衛生資源相對薄弱的地區舉辦二級以上綜合、專科或中醫醫院,以及康復醫院、護理院(站)、老年病和慢性病診療機構等醫療機構;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的薄弱領域,如兒科、精神衛生、院前急救等;鼓勵社會資本設置獨立的醫學檢驗、醫學影像診斷、病理診斷機構等醫療機構。
  《意見》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,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公立醫院改製試點。  (原標題:省衛生計生委優先考慮社會資本開辦醫療機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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